厦门湖里区出台文化影视产业新政策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湖里区委宣传部、湖里区文旅局联合发布《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28日,湖里区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8年起,厦门及湖里区为抓住金鸡奖落户机遇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湖里区已兑现扶持资金3.71亿元,居全市首位。目前湖里区注册影视企业933家,总注册资本49.51亿元,约占全市三分之一,聚集了多家优质企业及龙头项目。发展质效显著,“湖里出品”精品众多,在多个奖项中表现突出;“影视+文旅”深度融合,有成熟协拍机制、多个拍摄点及联盟,吸引大量剧组,相关园区获评省级基地,还在打造新服务点和基地;影视活动丰富,打造多个IP,加强国际交流;音乐产业也有新突破,合作举办大会、建设产业基地,引进企业,打造音乐品牌等。
围绕厦门市打造“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流行文化中心”的目标任务,把握产业发展的新形势,从去年底,湖里区启动对《湖里区促进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修订工作,在对上一轮扶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流行文化发达的外地城市发展经验,广泛征求业界意见。《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后,同步发布了《申报指南》及《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指南》,确保好政策能落地。
据了解,湖里区目前有1个国家级园区、6个省级园区、7个市级园区,总数占全市的一半以上,本版政策首次对符合厦门市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标准的园区进行扶持,争取培育出更多市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在引导园区做大做强方面,以文化园区年度综合效益作为奖励的评估依据,单个园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此外,《措施》鼓励着力孵化龙头企业,对孵化成长型文化企业、总部型文化企业的园区予以奖励,同时支持文化园区数字化转型,鼓励文化企业运用新型数字科技体验技术,从生产效率、内容创作、市场拓展、生态协同、新消费业态等进行升级,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措施》支持影视产业聚集发展,从平台综合效益、拍摄服务及平台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三方面修订,单个平台年最高奖励分别为100万、110万、300万元。《措施》支持网络视听作品相关环节,奖励范围扩大,涵盖多类作品,从创作、厦门题材创作、两岸共同创作三方面奖励,单个作品最高补9万元,单家企业年奖励无上限且可叠加。
2023年起,湖里区与中国音数协共同举办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暨数字音乐年度盛典,合作打造“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基地”,汇聚全国优秀音乐产业资源,接下来湖里区将通过配套公共空间、给予建设补助和房租补助、设置获奖音乐作品奖励等方式支持基地建设,同时采用“一园多区”的方式进行扶持,基地以外的音乐产业聚集区发展到一定阶段,可纳入基地拓展区进行扶持。
此外,《措施》还支持音乐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音乐版权交易、支持演艺活动、支持影视文化产业活动,积极培育影视文化产业人才,多方面扶持,鼓励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对重大项目等另行研究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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